公司股份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0,653.4201万股,修订后表述为已发行股份数为1,206,534,201股,均为普通股[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作出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5]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4][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监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0] 股东会与董事会决策权限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董事会有决策权[2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董事会有决策权[2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2] - 公司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3] 其他重要事项 - 2025年10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将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47]
宁波海运(600798) -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