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础信息 - 公司于1997年3月6日获批发行4100万股普通股(含410万股职工股),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0,653.4201万元[5] - 公司成立时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64亿股,2018年12月12日总股本增加到120,653.4201万股[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06,534,201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为公司利益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2]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6] - 股东有权在60日内请求撤销违反规定或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诉讼[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4人[84] - 董事会对部分交易有决策权,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达10%以上且有绝对金额要求[8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19]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0]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1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5]
宁波海运(600798) -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