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新亚电子新亚电子(SH:605277)2025-10-10 21: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委员规定 - 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9]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1] 人员推荐 - 聘任新总经理、选举新董事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3] 细则说明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7]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