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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新亚电子新亚电子(SH:605277)2025-10-10 21:17

资金占用管理 - 制定防范控股股东等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1][3]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4] 公司独立性 -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相互独立[5] 审计与公告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公告[9] 担保与股东会 - 公司对关联方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特定股东回避表决[9] 领导小组 - 公司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11]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需签订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经济合同[11] 临时股东会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2] 资金清偿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以资抵债需经股东会批准[13] 责任追究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公司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等[15] - 全体董事应控制关联方担保债务风险,承担连带责任[16] - 公司或子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处分责任人[16] - 违规致损失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16] 制度说明 - 制度“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8]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18] - 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起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