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会议组织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5] - 提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并说明[5]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6]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 会议管理 - 记录含召开信息、讨论事项等,保存至少十年[6][8] 其他规定 - 公司为会议提供便利并承担费用[5][8] - 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述职报告应含会议情况[8]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