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605277)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6] - 设董事长1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6] 会议召开 - 每年上下半年度各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5] - 特定情况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临时会议,提前五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5][16][18]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19]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 决议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对外担保有额外要求[29] - 审议关联交易有特殊出席和决议要求[32] 提案与表决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3] - 特定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34]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40] - 审议利润分配有特别流程[30] - 董事委托出席有原则限制[25]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临时会议表决方式多样[21]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42]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