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变动 - 公司拟将2024年实际回购股份中的550万股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3] - 公司原股份总数为1265289215股,变更及注销后已发行股份数为1259789215股[5] 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3][5] - 公司拟规定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承担责任后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5] - 公司拟明确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5] - 公司拟规定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5] - 公司拟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赠与、垫资等财务资助,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外,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证券公司等特定情形除外[6] 股东权益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7] -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有不正当目的,可拒绝并在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说明理由[7]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否则股东可起诉,负有责任的董事承担连带责任[6][7]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9]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决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对违规董事、监事等提起诉讼[10] - 监事会或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情况紧急时,股东可自己名义直接起诉[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1] 担保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关联人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3]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3][14]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3][14] - 监事会等未在规定期限发出股东会通知,连续90日以上、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14]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5] - 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内容[15]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将充分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详细资料[16] 董事相关 - 董事候选人名单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出[18] - 董事会换届或成员缺额补选时,董事会可二分之一多数通过提名候选董事[20] - 监事会换届或成员缺额补选时,监事会可二分之一多数通过提名候选监事[20]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0] -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24] -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2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4]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4]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27]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2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28]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2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2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3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30]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30]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3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7]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40]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0]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40] - 公司合并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42] - 债权人自接到合并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42]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42] - 债权人自接到减资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42]
智度股份(000676) -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