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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301323) - 董事会关于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的说明
新莱福新莱福(SZ:301323)2025-10-10 22:16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的说明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 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现就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 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说明如下: 1、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和备考财务 报告审阅机构。 5、聘请深圳市谦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供咨 询服务。 6、聘请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申报文件制作、底稿电子化等服务。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 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 的相关规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 方的行为。 特此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