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300623)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人员设置与任期 - 子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高级管理人员由子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 子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为3年,可连聘连任[6] 重大事项决策 - 子公司实施重大事项需报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经子公司相关层级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8] 履职与报告 - 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职时,可指定1名副总经理代行职务[8] - 总经理应向公司及相关机构报告子公司重大情况并保证报告真实性[12] - 总经理应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检查[15]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定期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子公司重大问题,审定子公司经济合同[17] - 子公司办公室提前两天征集总经理办公会议题,提前一天发通知[18] - 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可指定副总经理主持[18] - 董事长提出等四种情形应立即召开总经理办公会[18] - 总经理办公会记录一般保存十年[18] 绩效与薪酬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子公司董事会组织考核[20]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子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挂钩[20] 离任与处罚 - 总经理离任须进行离任审计[20] - 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失职致损失应受处罚[20] 细则相关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解释,与法规冲突以后者为准[22] - 本细则修改由总经理办公会提意见,董事会批准后实施[22] 数据报送 - 定期向公司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