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告触发条件 - 5%以上股份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超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比超10%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比超10%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需报告[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比0.5%以上需报告[9] - 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诉讼仲裁需报告[10] -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报告[11] - 重大风险事项单次损失等金额标准为50万元以上[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需报告[12]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3] 信息报告时间要求 - 报告人年末最后工作日提交下一年度工作计划[18] - 报告人每月5号提供上月经营信息和本月工作安排[18] - 已披露重大事件超交付期限三个月未完成,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8] - 信息报告义务人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当日报告[17] 信息报告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5] - 高级管理人员等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15] - 各部门联络人收集资料经第一责任人审阅签字通知董秘办[20] - 报告人向董秘办提供资料经董事会工作人员上报[21] - 董秘有权了解信息详情,报告人如实说明提供资料[21] - 董秘分析判断上报信息,需披露时向董事长汇报起草文件[21] - 不需审议事项董秘审核董事长审批签字披露[21] - 需要审议事项董秘协调准备议案开会后披露[21] 信息报告责任与保密 - 各部门、下属公司联络人和第一责任人对报告信息负连带责任[21] - 接触应报告信息人员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3] - 内部宣传资料发布前核查是否重大防泄漏[23] - 董秘办指定专人核查平台信息,督促未报告重大信息汇报[23] - 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或擅自公开信息公司追究责任[24]
捷捷微电(300623)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