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300623)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捷捷微电捷捷微电(SZ:300623)2025-10-10 22:04

财务资助审批 - 需经财务部门审核,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9] - 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9] - 三种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提交股东会[9] 财务资助规定 - 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十二个月[7] - 资助成本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7] 信息披露 - 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12] - 公告至少包括事项概述等内容[13] - 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15] 职责与责任 - 财务部负责手续办理、监督及制定补救措施[18] - 违规造成损失追究经济责任,严重犯罪移交司法[21] 制度实施 - 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修订亦同[24]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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