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300623)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份行为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和买卖公司股份行为管理制度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月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份行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公司相关办理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第十九条规定的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