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002913)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奥士康奥士康(SZ:002913)2025-10-10 22:18

业绩数据 - 2022 -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30,678.53万元、51,862.60万元、35,328.18万元,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39,289.77万元[17] -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50.83%、44.16%、45.57%和46.64%[24] - 2022 - 2025年1 - 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3,827.99万元、92,292.73万元、85,011.14万元和19,018.68万元[24] 股权结构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238,308,966股,占比75.09%,北电投资持股160,000,000股,占比50.42%[34] 资产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拥有12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股权无权利受限情形[4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拥有10宗土地使用权,无权利受限情形[4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取得产权证书房屋47处,另有账面价值341,400,131.06元房屋未办妥权属证书但办理无实质障碍[46][4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在建工程余额130,547,361.30元,主要在建工程已履行必要审批手续[4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用于办公、生产经营的境内主要租赁房屋2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47][4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拥有注册商标47项、境内专利权442项、境外专利权2项、软件著作权9项、已备案域名2个,均无权利受限情形[48][4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主要生产经营设备账面价值为373,161.35万元,无权利受限情形[52] 发行情况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100,000.00万元[17]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高端印制电路板项目[19] - 发行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19] - 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26][28]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25][28] - 发行可转债约定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附加回售条款约定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重大变化被认定改变用途,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权利[29] - 已与华泰联合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聘请其作为本次发行可转债持有人的受托管理人[29] 合规情况 - 公司具备本次发行主体资格,发行符合《公司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14][15]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职要求[20] - 具有完整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20] -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20] - 为非金融类企业,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21] - 本次募集资金未用于弥补亏损、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22][23] - 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24]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依法履行审议程序,实际使用与披露一致,无未经批准改变用途情形[65] -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至今,无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情况,最近一期末无持有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情形[70] - 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已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70] - 报告期内历次增资、减资等已履行必要法律程序,符合规定[54] - 现行《公司章程》制定及修改履行法定程序,内容合法合规[57] -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等议事规则内容及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决议有效[58] - 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符合要求,报告期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合法有效[6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律师工作报告》披露的重大合同正常履行,无相关重大诉讼或仲裁[5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重大侵权之债,与关联方无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担保情况[5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无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等案件[67] 项目进展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及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正办理环评批复,预计无实质障碍[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