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碳谷(83607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吉林碳谷吉林碳谷(BJ:836077)2025-08-28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 信息披露标准 - 常规交易重大事项达特定标准之一应及时披露[13] - 订立特定合同金额占比及影响重大的应及时披露[18]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发生特定金额关联交易应审议披露[21] - 控股股东及大股东特定情形需向董事会秘书报告[7] 交易规定 - 委托理财可合理预计额度等,期限不超12个月[16] - 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无论金额均应及时披露[16]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总资产30%需及时披露[23]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应披露[26]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29]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29] 资料提交 - 各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报告等资料[29] 信息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当日报告董事会秘书[31] - 董事会秘书收到信息安排初审,必要时咨询北交所[3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披露信息合规性审查[3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实施,解释权和修改权属董事会[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