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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碳谷(836077)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吉林碳谷吉林碳谷(BJ:836077)2025-08-28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8日公司审议通过《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议案[5] - 股东表决权为股份数与拟选董事人数乘积,可集中或分散投票[6][7] - 选票投票权总数≤合法拥有数目有效,超量处理有不同规则[8] - 按得票从高到低选董事,当选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半数[8] - 得票相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8] - 当选人数不足处理方式不同,三轮未达法定人数原任董事不离任[9]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权计算不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