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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辉信息(430090) - 自愿不减持所持同辉信息股份的承诺函
同辉信息同辉信息(BJ:430090)2024-02-23 00:00

本人崔振英(身份证号 ******************) 是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截至 2024 年 2 月 26 日, 本人持有公司股份 11,107,74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57%。本人所持公司全部 股份已经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解除限售。 根据本人与戴福昊先生签订《离婚协议》中做出的股权安排,本人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将本人所持的 150 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戴福昊先 生,用于补偿婚内房产所有权归属本人。待该 150 万股过户完成后,本人将持有 公司股份 9,607,7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2%。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本人不再是公司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但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支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本人自愿作出不可撤销的如下承诺: (一)自 2024 年 2 月 26 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4 年 2 月 26 日至 2025 年 2 月 25 日),本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 150 万股过户后所剩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