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薇股份(83702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制度审议与生效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于2025年8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本制度自2025年8月27日生效并实施[23][24] 报告义务人与范围 - 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等多类人员,5%以上股份股东需主动告知重大信息并配合披露[6][13] - 重大信息范围包括拟提交审议事项、子公司决议、交易等多方面[8] 重大事项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应及时报告[9]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情况需报告[9] - 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适用规定[10]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过总资产30%属重大变更事项[11] 报告要求与责任 - 重大信息报告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联系董秘,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16] - 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18] - 未及时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违规由其担责[19] 保密要求 - 公司董事等人员未公开前应严格保密,不得内幕交易等[21] - 公司加强未公开重大信息内部流转保密工作[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