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薇股份(83702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芭薇股份芭薇股份(BJ:837023)2025-08-27 00:00

对外投资制度审议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3] 审议标准 - 提交股东会审议对外投资事项需满足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5个条件之一[9][10] - 提交董事会审议对外投资事项需满足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5个条件之一[10]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由总经理审批[11] - 购买、出售资产12个月内累计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2] 特殊情况规定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的对外投资交易可免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提供近一年又一期财务审计报告[11] - 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11] 投资流程 - 短期投资由投资评审小组评估编制计划,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7] - 长期投资由投资评审小组初步评估、调研论证,通过后总经理按权限审批[19] - 超出总经理权限项目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0] - 已批准项目由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实施[20] 投资管理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评审小组每季度汇报[21] - 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24][26] - 对外投资组建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26][27] - 公司每年与派出人员签订责任书并考核[27] 财务相关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29] - 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并对子公司审计[29] - 被投资公司每月向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