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鹏智能(873132) - 舆情管理制度
舆情管理制度 - 舆情管理制度于2025年4月27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3]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等任副组长[7] 舆情信息采集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证券部,采集范围含官网等载体[8] 舆情分类及处置 - 重大舆情指传播广、影响大的负面舆情,一般舆情为其他[10] - 重大舆情需向组长报告,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10] - 重大舆情处置需调查情况等[12] 保密与追责 - 内部人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规将追责[14]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