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审议 - 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3] - 制度于2025年8月25日生效实施[93][94] 披露要求 - 应及时、公平披露影响股价和投资决策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9] - 信息在规定平台发布,其他媒体披露不早于该平台[13] - 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13] - 筹划重大事项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3] 报告披露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一季报不早于上年报[30] - 年报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1] - 拟送股等依据的中报或季报财务报告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审计[32] 责任承担 - 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报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25]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秘负责组织协调[26] 特殊情况披露 - 预计年度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36] - 业绩快报、预告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达20%以上或盈亏变化,及时披露修正公告[38]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及时披露[4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提交股东会审议[42]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及时披露[4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及时披露[47] 担保披露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合理商业逻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9]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控股股东等应提供反担保[49]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及时披露[59]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时披露[5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比例增减5%应披露[65] 其他披露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64]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于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披露公告[54] - 出现对公司有较大影响传闻应核实并披露说明或澄清公告[56]
东方碳素(832175) -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