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德石英(835179)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修订《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2] 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超500万元等情形[9]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涉及金额占净资产5%以上等[11]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涉及金额占净资产5%以上重大交易等[11]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指预计与年报实际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12] 责任追究 - 原则包括客观公正、有责必问等[6] - 有不同情形应从重或从轻处理[12][14] - 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可附经济处罚[20] - 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以临时公告披露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22] - 半年报、季报参照本制度执行[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批准后生效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