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科技(83119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表决6同意0反对0弃权,议案需提交股东会[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定期会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提前2日通知[6][15] - 董事长1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的情形含代表1/10以上有表决权股东提议等[6]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因材料问题可联名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披露[10]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定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19] - 重大担保等事项需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9] - 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不参与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1][24] - 董事会记名投票表决,一人一票,不得就未通知提案表决[19][25] 议案提出 - 关联交易、重大担保和贷款方案由财务负责人拟订提出[13][19] - 人事任免议案由董事长、总经理按权限提出[20] - 内部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议案由总经理拟订提出[21] 会议记录 - 董事会秘书会议结束3日内整理记录,董事3日内签字送达,保存不少于10年[31] 其他规定 - 重大投资项目等需专家和中介评审,评估情况股东会前至少5日公布[12] - 定期会书面通知变更需原定会前3日发变更通知[15]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过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6] - 议事规则修改情形含法律章程变化及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