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科技(831195) -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审计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7]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14] - 审计部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2个月提交下年度计划,结束后2个月提交年度报告[15] - 审计部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1] - 审计部门制定年度计划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19] 审计流程规定 - 审计部门实施正式审计前三天下达审计通知书[20] - 被审计单位对决定有异议可7日内申诉,审计委员会15日内处理[20] 报告披露要求 - 审计委员会根据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3]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4]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时披露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4]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需专项说明[24] 人员培训与制度生效 - 内审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29] - 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