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表决6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披露原则与范围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5] - 公司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8] 披露义务与要求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等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9] - 筹划重大事项持续久时,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9] - 履行首次披露义务时,应按规则披露重大事件起因等[10]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重大事项,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可能影响公司时参照履行披露义务[10]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信息,但需遵守公平披露原则[11] - 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应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2]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5] - 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5]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5]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0]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之一的,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预告[20][21] - 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或者盈亏方向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1]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5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50万元需及时披露[24] 其他披露情形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相关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需进行业绩预告[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并披露[36]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应及时通知并披露[39]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3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比例每增减5%应及时告知并披露[41]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披露[30] - 公司异常波动公告应包含股票交易情况等内容[32] - 公司和相关义务人应关注传闻,出现特定情况应核实披露[32] - 公司澄清公告应包含传闻内容等[33] - 公司董事会就股票发行等作出决议应及时披露[39] - 公司应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影响[40]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等一次超过总资产的30%需披露[42]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应披露[45]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应披露[4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43] -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等风险事项需披露[42] - 公司变更名称等情形应及时披露[42] - 公司开展新业务等情况需披露[44] -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等额外收益应披露[42] - 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人未偿债或破产等情形需披露[42] 职责分工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首要负责人[4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5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55]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公司关联方名单等情况[56] - 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并组织审计,向董事会秘书提交财务资料[58] - 定期报告编制完成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长召集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董事审阅和公告工作[58]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不同形式临时报告有不同披露流程[58] -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与机构和个人沟通需经董事会批准,由董事会秘书组织[59] - 董事等对公司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负主要责任[61][62] 审查与归档 - 北交所审查已披露信息,公司需及时回复相关要求并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62]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刊登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4] 定义与生效 - 控股股东指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6] - 拥有公司控制权情形包括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等[67]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等[67]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67]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68] - 信息需在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披露[66]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7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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