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科技(831195)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会议决策 -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通过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6票同意,0票反对和弃权,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投票规则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日[7] - 累积投票制议案,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选举票数[9] - 股东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非累积投票议案表达相同意见,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为准[10]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单独统计披露非5%以上股份股东投票情况[10] - 部分议案网络投票视为出席,未表决或不合要求按弃权计[12] 投票数据处理 - 现场投票结束后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获取数据[12] - 公司及律师对投票数据合规性确认,形成表决结果[12] 细则修改规定 - 细则修改须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