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科技(83119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选聘条件与方式 - 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等多项条件[6] - 选聘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公开选聘应发布包含评价要素的选聘文件[8] 评价要素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选聘程序 - 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审计与董事会审核、股东会批准、签订协议[10] 聘期与费用 - 股东会通过后签订业务协议,聘期一年可续聘[11]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可调整,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2]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改聘情况 - 公司在五种情况下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4] 改聘流程 - 年报审计期间改聘需审计委员会提议、股东会决定,不得提前委任[1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可调查事务所执业质量,审核改聘提案,对五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0][15][17] 违规处理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严重违规的事务所股东会决议后不再选聘[17] 制度生效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