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范围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2]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9.94%[1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11]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特种橡胶材料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11]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12]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13] 内部控制工作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董事会及其下设审计委员会领导,组成以内审部为主导多部门参与的评价小组[5] 内部控制目标与原则 - 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包括建立完善内部组织结构、强化风险管理等6点[6] -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合法性、全面性等6项原则[7] 内部控制要素 -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5个要素[9]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强调内审机构负责人任职要求,内审工作独立,可报告内控缺陷[16] - 公司制定人力资源政策,建立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利益,稳定核心人员[16] - 公司分析经营、环境和财务风险,制定风险管理政策,确保业务交易风险可控[18] - 公司在多方面实施有效控制程序,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等[20] - 公司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申请、使用等按流程操作[22] - 公司制定采购控制制度,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率[22] - 公司制定销售及收款循环制度,实现销售与收款岗位分离,催收应收账款[23] - 公司建立生产工艺流程和成本费用控制系统,管理实物资产[24] -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管理制度,规范相关行为[24][25] - 公司已建立多方面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预算、人事、研发、合同等管理方面[26] 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与利润表相关,错报小于税前利润3.5%为一般缺陷,超3.5%小于5%为重要缺陷,超5%为重大缺陷;与资产管理相关,错报小于资产总额0.7%为一般缺陷,超0.7%小于1%为重要缺陷,超1%为重大缺陷[32][33]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与利润报表相关,错报小于税前利润3.5%为一般缺陷,超3.5%小于5%为重要缺陷,超5%为重大缺陷;与资产管理相关,错报小于资产总额0.7%为一般缺陷,超0.7%小于1%为重要缺陷,超1%为重大缺陷[34][35] 内部控制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37]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38] 信息与监督 -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传递控制体系和信息管理体系,加强内外部信息沟通[29] - 公司通过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实施内部监督,保障内部控制有效执行[30] 缺陷迹象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迹象包括董监高舞弊等[33]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迹象包括未依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应用会计政策等[33]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迹象包括决策程序不科学等[36] 综合情况 -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40] -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合理并有效执行,符合法律法规要求[40]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业务各环节,体现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要求[40] -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控制缺陷[40]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将随内外部环境变化不断修订完善[40]
华密新材(836247)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