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铭科技(83627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度议案 -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选聘限制 - 大股东等不得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干预审计委员会职责[5] 履职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及监督情况报告[10]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2年[13] 资料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10年[13] 改聘时间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6] 监督披露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8]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8] - 每年披露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8] - 变更需披露前任情况、原因及沟通情况[18] 违规处理 - 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可通报批评责任人[18] - 经股东会决议可解聘,违约损失责任人承担[18] - 情节严重按公司制度处理,违法违规报司法机关[18] 不再选聘情形 - 未按时提交审计报告[21] - 与其他审计单位串通虚假应聘[21] - 审计报告存在明显质量问题[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