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贸电子(833346)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会议决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提名规定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以上已发行股份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10] - 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时,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拟选人数乘积[10]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半数[11] 缺额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但超法定要求,缺额下次股东会选举填补[11] - 当选人数不足法定要求,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多轮选举[11] - 三轮选举未达要求,两个月内再开股东会选缺额董事[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