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贸电子(83334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2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20]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后,2025年8月27日生效实施[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