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议案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种情况之一,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达股东会标准还需提交[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2%以上且超300万元,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13] - 与金融机构签订单笔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但未超30%的授信、借款合同及为自身负债提供担保的合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6] - 订立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涉及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等三种情况之一,应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7] - 提供担保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提供财务资助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17] - 对外捐赠单笔金额超50万元但不超100万元,应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同意;不超50万元由董事长决定[17] 会议相关 - 董事会闭会期间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职权,以董事会决议形式作出,不超董事会权限[10] - 董事长应在10日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包括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22] - 董事会定期会议在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在召开3日前送达通知[27]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变更通知,不足3日会议顺延或需董事认可[28]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由董事长召集[3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关联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30][31][36] -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6]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应将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36] 其他规定 - 董事委托需书面载明代理人姓名等事项,且遵循多项委托原则[34] - 董事会会议实行签到制度,会议签到簿等文字材料一并存档保管[37] - 董事会提案应符合内容合法、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等条件[26] - 董事会会议表决票应在表决前分发、表决后收回,受委托投票的董事应代持表决票并注明委托信息[37] - 董事会对列入议事日程的事项应逐项表决,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决定决议是否通过并宣布结果[3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议案不明确等情况时,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8][39] - 与会董事应代表本人和委托人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未签字且无说明视为同意[41] - 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符合规定的正常商业风险等损失归属公司,违法违规造成损失需担责[41] - 董事会会议记录等文字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3] - 若时间紧迫,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结束后1日内整理完会议记录并送达董事,董事1日内签字并送达公司[45] - 董事会决议由执行人组织执行和落实,董事长督促检查并通报执行情况[47]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订时亦同[50]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1]
泰德股份(831278) - 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