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德股份(83127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审议通过拟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工作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9]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等多方面[9] 沟通方式与活动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信息披露、股东会等多种形式[11][13] - 开展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应编制记录并披露[12] - 特定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 - 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董事长等出席[14] 公司管理要求 - 及时更新网站,区分历史与当前信息并更正错误[14] - 考虑股东会召开要素,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5] 纠纷处理 - 投资者与公司纠纷可申请调解,公司应配合处理答复[16][17] - 纠纷可协商、调解,不成可诉讼[28] 责任分工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董事会是决策机构[19] - 董事会秘书为实施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职能部门[19] 其他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需具备相关素质和技能[2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多项职责[21] - 设置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保管五年[26] - 与证券监管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27] - 员工特别是相关负责人需进行知识培训[27] - 特定情形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应向投资者公开致歉[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