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德股份(831278) -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青岛泰德汽车 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831278 证券简称:泰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提名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人的提名资格、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提名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