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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合科技(87239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佳合科技佳合科技(BJ:872392)2023-03-16 00:00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效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昆 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 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受股东大会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是公司的经 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除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其细则的规定外, 还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设独立董事 3 名, 独立董事中应当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 计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