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斯股份(83241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细则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22日生效[3]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9]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9] 激励公示 - 公司应在股东会前公示激励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自然日[13] - 应在股东会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13] 会议规则 - 非紧急提前3日、紧急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16]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8] - 表决一人一票[19] - 可要求相关人员列席[19]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20]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提交董事会审议[20] 会议形式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等方式[21] - 委员可委托他人出席,独董可提请讨论重大事项[22] 其他规定 - 授权委托书应含相关信息[2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4] - 会议记录应载明独董意见等并签名[24] - 会议记录应含日期等内容[25] - 相关书面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