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斯股份(83241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制度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22日生效[2] - 设一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9] -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9] 聘任解聘规定 - 聘任、解聘等2个交易日内公告并报备[9] - 出现不得担任情形1个月内解聘[11]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11] 职责与生效条件 - 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筹备等工作[12] - 辞任完成移交和披露后生效[9]
董事会秘书制度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22日生效[2] - 设一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9] -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9] 聘任解聘规定 - 聘任、解聘等2个交易日内公告并报备[9] - 出现不得担任情形1个月内解聘[11] - 原任离职3个月内聘任[11] 职责与生效条件 - 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筹备等工作[12] - 辞任完成移交和披露后生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