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邦科技(83247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美邦科技美邦科技(BJ:832471)2025-08-26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公司应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职责,并在三个月内确定人选,指定前由董事长代行[7]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化,应自相关决议通过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将最新资料向北交所报备[7] - 新任董事应在任命后1个月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任命后1个月内签署承诺书并报备,声明事项重大变化(持股情况除外)应在5个交易日内更新提交[8]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2] - 公司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拟送股或转增股本依据的中期或季度报告财务报告也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审计[13]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并致歉说明原因[13]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3] - 业绩预告需披露年度净利润预计值及重大变化原因,重大变化情形包括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超50%且大于500万元、发生亏损或由亏转盈[14] - 业绩快报和预告财务数据与实际差异幅度达20%以上,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4] 临时报告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临时报告[21] - 公司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应按规定及时披露[18] - 临时报告指除定期报告外的公告,需加盖董事会公章由董事会发布[20] -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包括多种情形[21]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等任一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22]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可暂不披露,但最迟应在最终决议等时披露[23]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临时公告方式向股东发出通知[27] - 股东会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决议公告[28]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及时披露[3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36]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36]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41] -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披露报告[43]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或转增股本方案后及时披露方案内容[42] -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前公司应按规定披露相关公告[45] - 拟3个月内卖出股份超公司股份总数1%,应在首次卖出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47]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49]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需及时披露[4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身体、工作安排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及时披露[50] 股东及人员义务 - 持股5%以上股东获悉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5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5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57]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方名单及变化情况说明[58] 报告编制 - 公司各部门需为定期报告提供基础文件资料或数据[60] - 定期报告编制完成后需经董事会审议等多道程序后披露[60]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完成,不同类型有不同披露程序[61][62] 其他规定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编制记录并及时披露[63]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违规有相应责任追究[65][66][67]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68]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更换原因和其陈述意见[58] 定义 - 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虽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74] - 拥有公司控制权情形之一为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74] - 拥有公司控制权情形之一为可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74] - 公司控股子公司是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通过协议等能实际控制的公司[75]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76]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76] - 及时披露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规定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另有规定除外[73][7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80] - 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8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