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邦科技(832471)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税后利润提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8] 股利派发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9] 现金股利政策 - 目标为剩余股利,四种情况可不分配[12]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80%[14]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40%[14]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20%[14] 方案审议通过条件 - 普通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会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股东会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7] 信息披露 - 披露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21] - 年度、半年度报告详细披露方案和政策执行情况[22] 其他规定 - 违规占用资金扣减现金红利[22] - 审议相关事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2]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