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光精密(43051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度决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选聘条件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执业资格等六项条件[7] 选聘管理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9] - 关注连续2年变更等五种情形[10] - 聘期为1年[10] 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2年[12] 其他事项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2]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2] - 相关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