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光精密(43051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丰光精密丰光精密(BJ:430510)2025-08-26 00:00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4]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特定大额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以上等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7] - 小额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决定,董事长为关联方时提交董事会[17] 其他规定 - 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同意后审议披露[18] - 特定大额交易应聘请证券服务机构评估或审计[19]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应要求反担保[19] - 防止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20] - 1%以上股东有权就关联交易向股东会提议案[20]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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