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4]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控股股东等持有的10%以上股份自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5][6] - 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战略配售取得的股票自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5][6] - 其他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取得的股票自上市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5][6] - 董事等自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6] - 董事等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5][6] - 董事等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5][6] 股东权益及行动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计账簿、凭证等[9]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因董高监违规致损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11]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子公司相关损失问题按规定诉讼[1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3] 担保与交易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会议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应在五日内发通知[19]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审计委员会不召集主持时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20]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一名为职工代表董事[36]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32]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34] 利润分配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2]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5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5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5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55]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5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公开发行的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5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61]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62] 其他 -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68] - 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67]
机科股份(835579)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