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科股份(83557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8]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应重新论证[13]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26] 协议签订与披露 - 募集资金到位一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7]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一月内签新协议并披露[9] 特殊情况披露 - 影响募投计划正常进行,2个交易日内公告[5]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可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5] - 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资金使用限制 - 募集资金存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他用[7]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12个月[17]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在转入专户后六月内实施[20] 节余资金审议 - 节余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20] - 节余超200万元或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20] - 节余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21] 监督检查 - 内审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6] - 董事会半年核查募投进展,编制报告与定期报告同披露[26] - 保荐或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7] - 会计师年度审计出具募集资金鉴证报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