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通过[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审议通过[11]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13]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时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审议通过[13]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1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通过[13]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审议[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1]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十日内反馈[24]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25]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北交所备案[26] 股东会提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28]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在十五日前公告[29][30]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3] 股东会表决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47]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8]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49] - 关联事项决议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1] 股东会其他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39]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相应人员主持[38] - 股东会有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2][43]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表决[30]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事项,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37][47]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59]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6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59] - 股东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60]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内”包含本数,“超过”等不包含本数[62]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63]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64]
机科股份(835579)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