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科股份(83557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机科股份机科股份(BJ:835579)2025-08-27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每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一季度报告不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4] -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需经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 送股等依据的中或季报财务报告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15]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6] 人员责任 - 董事、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6] - 董事长承担信息披露首要责任[3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32][33][44] - 高管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34] - 董事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35]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高信息披露行为,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37]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37] - 5%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况变化告知公司并配合信披[38] - 各部门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一责任人[45] 特殊情况 - 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定期报告同时披露专项说明等文件[17] - 定期报告差错或虚假记载及时披露[18]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1] 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披露经董事会秘书分工等程序[27][28] - 临时报告披露经子公司和部门整理等程序[29] 其他 - 重大事件披露时点为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23][24] - 公司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监督财务内控[42] - 配备通讯设备加强与投资者沟通[44]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45] - 监管部门相关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47] - 实行严格信息披露保密制度[49] - 信息披露失职违规追究责任人责任[5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