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8]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9] - 公司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采取股东会、说明会等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0] 说明会要求 - 存在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5种情形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5] - 公司应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董事长等应出席[16] 信息管理 - 公司应在网站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答复诉求,发布更新相关信息[17] 沟通规范 - 公司可与投资者等进行一对一沟通,沟通前后有相关要求[19]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长等为对外发言人[24][25] -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活动、处理诉求等职责[26] 员工义务 - 各职能部门及员工有义务协助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6] 培训与素质 - 应组织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培训[27]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多方面素质和技能[28] 纠纷解决 - 公司与投资者纠纷先协商,不成则调解,仍无法解决则诉讼[28]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30] - 公司应将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通过指定平台披露[30]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3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3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4]
机科股份(83557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