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会议召开与通知 - 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14] - 会议通知应在召开15日前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并在指定媒体公告[14] 提议与回复 - 公司、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总额10%以上债券持有人可书面提议召开会议,受托管理人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14] 持有人权利义务 - 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有权转股、行使回售权等[9] - 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有遵守条款、缴纳认购资金等义务[10] 会议权限与召集 - 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包括对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等方案作决议[11] -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14] 自行召集与临时议案 - 合计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会议[16] - 公司、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有权提临时议案,提前10日提交,召集人5日内发补充通知[20] 人员出席与登记 - 应合计持有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债券持有人要求,公司委派至少一名董事或高管出席[26] - 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会议召开前1个交易日,时间变更相应调整[17] 会议召开条件 - 债券持有人会议需代表未偿还份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25] 会议主席 - 若1小时内未推举出主席,由出席会议持有未偿还债券表决权总数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担任[26] 议案起草与参会方式 - 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起草,内容应合规且在权限内[20] - 债券持有人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书提前24小时送交召集人[21][22] - 债券持有人会议可现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召开,非现场需明确相关事项[25] 会议登记与重新召集 - 会议主席制作出席人员签名册,登记在宣布现场出席人员及持有可转债张数总额前终止[31] - 债券持有人会议重新召集,现场会议提前3个交易日、非现场提前2个交易日披露通知公告[28] 计票监票与决议 - 会议设1名计票人、1名监票人[30]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有效[31] 决议公告与文件保管 -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在会议决议作出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33] -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等文件由公司董事会保管10年[34] 表决权 - 每张未偿还的面值100元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29] - 公司及其关联方等特定债券持有人无表决权,其所代表可转债张数不计入出席张数[30] 表决顺序与生效 - 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29]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需批准的经批准后方生效[32]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后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生效[38]
克莱特(831689)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