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特(83168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通过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议案[2]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按资产、净资产、收入、净利润比例及绝对金额认定[11] - 会计报表附注及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认定重大错误或遗漏[13][14]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超20%且无合理解释认定重大差异[15] 责任追究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有重大差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6] - 出现差错被监管,差错责任人所属部门配合查实并追责[18]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21] 执行与生效 - 季度、中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4]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