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特(83168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 年 8 月 2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9 票同意[3]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等专业知识,有良好品德,取得资格证书[8] - 4 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9] 职责范围 - 负责公司与监管机构沟通等 10 项主要职责[7] - 组织筹备会议、协调信息披露等工作[12][13] 任期管理 - 任期三年,届满可续聘[25] - 聘任、解聘等需公告报备,原任离职三月内聘新[2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应签保密协议[17][29] - 制度自审议通过日生效[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