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科(430718) - 子公司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子公司管理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3] - 制度于2025年8月28日生效实施[30][3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公司以股权份额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等股东权利,负有指导等义务[6] 人员管理 - 公司向子公司派出人员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予以更换[8][9][11] - 子公司除公司派出人员外可自主招聘、辞退员工,应向公司人事部门报备[19] 资料与信息管理 - 子公司重要资料需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保管并向公司报备存档[10] - 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2] - 子公司向公司提供重大内部信息对接人是董事会秘书,财务信息同时报送财务部门[22] - 子公司应及时提交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决定情况[23] 财务管理 - 公司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子公司不得违反程序更换[12] - 子公司应按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12][13] - 子公司对外借款、担保需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13][19] 经营管理 - 子公司总经理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17] - 子公司交易事项需依据相关规定权限逐级审批后方可执行[17] - 子公司交易前应判断关联交易并报告董事会秘书[24] 审计与考核 - 子公司需配合公司外部审计及接受定期或不定期财务审计[26] - 公司审计内容包括制度执行、内控等多方面[26] - 子公司可制订绩效考核制度报公司备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