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科(4307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合肥高科合肥高科(BJ:430718)2025-08-28 00:00

管理制度 - 2025年8月28日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3] - 特定情况人员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7] 人员管理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9] - 董事及高管离职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11]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3]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3] 追责复核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申请复核[15]